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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5节(2 / 3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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精彩至极的犯罪,那些妙趣横生的罪犯,那些精彩至极的智斗和火拼:哥谭市简直是一部戏剧的圣经!

难道还有任何其他城市,有着哥谭才有的激烈矛盾和混乱?

难道还有任何其他城市,像哥谭一样充斥着有重度心理异常的精神病人?

难道还有任何其他城市,比哥谭更适合作为某种影视符号出现在影视作品里?

这是娱乐至死的年代。

而在这个年代里,“哥谭”已经在全世界人眼中成为美帝罪恶之都的代表。

这座城市是资本主义腐朽到极致后的代言,同样是在痛苦的折磨中不断拼搏向上并取得不朽成就的化身,人性的黑暗面和光明面在这座城市中上演,激烈的碰撞时刻都在诞生。

这座城市太适合登上舞台了。

人人都想拍摄哥谭,而只有打通了韦恩关节的人,才能完整地、不受到任何阻挠地拍摄哥谭。

但韦恩从未展示出对此的兴趣。

韦恩集团像是一位矜持和傲慢过火的淑女,每一个好莱坞人都在为她的身家和美丽神魂颠倒,想要获得她的青睐,也没有一个好莱坞人成功打动过任何一位韦恩的心。

无论是托马斯·韦恩,玛莎·韦恩,还是布鲁斯·韦恩。

当然,毫无疑问的,最年轻的布鲁斯·韦恩会是最容易被打动的那个。

亚度尼斯一回到公寓就注意到了停在楼下的车。

玛莎拉蒂。

他认识相当多的有钱人,但这些有钱人中只有一个人会开这种风骚的玛莎拉蒂。

“我不知道故事原本应该怎么发展,但我知道这个故事在经过我的插手以后已经不应该像这样发展了,”他的好心情被毁的一干二净,“我当初真的不应该救下托马斯和玛莎。”

这两个人都是好人,而且聪明。

但救下他们这件事是在布鲁斯的眼皮子底下完成的。

尽管亚度尼斯极力避免,但布鲁斯依然对他产生了浓郁的感激之情——以及某种由好胜心所驱使的行为。

这么多年以来,他的行踪不定,而布鲁斯·韦恩始终致力于找到他的所在之处,似乎将此视为某种有趣的挑战。

“布鲁斯。”亚度尼斯在门前看到了他一早就猜到的人,“你知道我不喜欢你像个跟踪狂一样忽然出现。”

“亚度尼斯。”布鲁斯微笑着张开了双臂,作势要给亚度尼斯一个拥抱,“我亲爱的哥哥!”

“我不是你哥哥。”亚度尼斯拧眉,“我只是在法律上姓韦恩而已。而且以我的年龄,你应该叫我——”

“好久不见,”布鲁斯从善如流地换了称呼,“我亲爱的小叔叔。”

“……你又和托马斯吵架了?”

第一种羞耻(6)

每次被布鲁斯叫小叔叔,亚度尼斯都觉得蛋疼。

不是真的蛋疼,这只是个用来形容他诡异心情的词汇。

作为一个不知道为什么穿越到这个世界的穿越者,亚度尼斯一直试图假扮成普通人生活。

他这辈子的记忆是一片血肉模糊的血泊,他当时还没有真的意识到发生了什么,浑浑噩噩地摇晃着脑袋到处张望,而就在这时候,一个留着落腮骡子,长相有够猥琐的男人映入了亚度尼斯的眼中。

这个男人赤着下半身倒在亚度尼斯一开始见到的那片血泊里,原本应该是生殖器的地方像女人一样豁开了一条裂缝,并且在不断地涌出鲜血。

亚度尼斯在这时候还没有清醒过来,但他就算没清醒过来,也快被眼前的这一幕吓傻了。

他夺门而逃。

而那时他的生理年龄——不太好算,因为接下来的十多年里亚度尼斯都保持着这幅相貌。

但只从他保持了十多年的身形和长相看的话,亚度尼斯觉得自己当时只有十一二岁。

他就当自己是十一二岁了,毕竟流离失所的生活很难计算具体的时间,再说当时的亚度尼斯也是真的没搞懂到底发生了什么,他还以为这只是个诡异的梦。

讲道理,如果一个有理智的人,在穿越前的最后记忆是自己洗漱干净、舒舒服服地躺上了床,而他在穿越后的相当长一段时间,大概是七八年里,都不像是清醒的时候那样能够自如地掌控自己的身体和思维,而是维持着半浑噩的状态——

究竟要有多神经病的人,才会觉得自己是穿越了,而不是在一个离奇而又漫长的梦里?

不管其他神经病会怎么想,亚度尼斯觉得自己在做梦。

有些人会知道自己是在做梦之后做很多在现实生活中不会做的事情,抢劫,杀人,强x,或者更糟糕的事情,但有些人在知道自己在做梦之后,却只想好好休息一段时间。

亚度尼斯想要在梦中好好休息。

他从那个被人物理阉割的男人身边逃开后到了一片繁华的步行街,街道上全都是西方人的脸,人人都在说英文,只是说英文就算了,每一个店面上的牌匾、周围所有的字体,同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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